智能自控: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1日以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在公司303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明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7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8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