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自控: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37,940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1%。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53,508,060股变更为353,470,120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近日办理完成。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批准及实施情况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57元/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已届满。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2020年4月10日至2021年1月1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799,9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最高成交价为7.8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9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3,270,195.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符合既定方案。
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后因上述议案需要调整,公司于2021年1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2021年1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披露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2021年1月19日披露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完成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事项,本次非交易过户股份数量合计1,762,000股。故本次回购方案剩余37,940股尚未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二、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情况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鉴于公司目前尚无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具体方案,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等因素,为提升每股收益水平,进一步提振投资者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意公司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全部37,940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37,940股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符合回购股份注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后股本结构变化表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353,508,060股变更为353,470,120股,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未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 注销股份数量 (股)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20,796,787 | 34.17 | 0 | 120,796,787 | 34.17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232,711,273 | 65.83 | 37,940 | 232,673,333 | 65.83 |
股份总数 | 353,508,060 | 100.00 | 37,940 | 353,470,120 | 100.00 |
注:(1)由于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目前处于转股期,自2023年8月31日至本次注销完成前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累计转股20,653股。综合上述事项后,截至本次注销完成前公司总股本由353,487,407股增加至353,508,060股。
四、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对公司可转换债券转股价格的影响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2日公开发行了23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智能转债,债券代码:128070),根据《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智能转债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可转债转股增加的股本)、配股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n+k);派送现金股利:P1=P0-D;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 A×k)/(1+n+k)。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初始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按照最终确定的方式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的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的期
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根据上述“智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条款:
P1=(P0+A×k)/(1+n+k)=(9.34-7.37×0.01%)/(1-0.01%)=9.34(元/股)(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此次股份变动对可转债转股价格影响较小,未做调整,转股价格仍为9.34元/股。
五、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事项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有利于提升每股收益水平,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六、后续事项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