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自控: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9-13  智能自控(002877)公司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的通知于2024年9月6日以邮件、电子通讯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于2024年9月12日在公司303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沈剑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智能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截至2024年9月12日,公司股票已触发“智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智能转债”转股价格。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款的期间从2024年9月13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智能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智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关于不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授权董事长沈剑标先生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此举将有利于资金增值,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8)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三、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9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