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自控:董事会决议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邮件、电子通讯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在公司303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沈剑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管理及财务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该议案。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10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