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自控: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6-26  智能自控(002877)公司公告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计14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925,393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2601%。

4、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5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31,672,157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8.9006%。

5、公司董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 所律师为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82,010,8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84%; 反对263,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3%;弃权250,7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7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1,158,1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770%;反对263,3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13%;弃权250,7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17%。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同意182,154,8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73%; 反对213,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8%;弃权15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86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1,302,1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18%;反对213,1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28%;弃权15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5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天元 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 律意见》,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京天股字(2026)第484 号)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25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