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隆雅图:关于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减持计划届满的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减持计划届满的公告
公司股东李素芹及董事边雨辰、监事李娅、刘岩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公司控股股东元隆雅图(北京)投资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李素芹女士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4,46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0%;边雨辰先生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0%;王升先生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25%;李娅女士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3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17%;刘岩女士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8%。2023年1月30日,李素芹女士、边雨辰先生、王升先生、李娅女士、刘岩女士减持股份计划的时间过半,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2023年2月23日,王升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近日,公司分别收到李素芹女士、边雨辰先生、李娅女士、刘岩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其中刘岩女士未减持本公司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本次减持数量占减持前本人持有股份的比例 (%) |
李素芹 | 集中竞价 | 2023年2月21日 | 22.14 | 2,219,935 | 0.995% | 22.59% |
边雨辰 | 2023年2月21日 | 23.57 | 80,000 | 0.036% | 8.73% | |
李娅 | 2023年2月21日 | 23.57 | 18,000 | 0.008% | 11.63% | |
合计 | - | - | - | 2,317,935 | 1.039% | -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
李素芹 | 9,826,000 | 4.40% | 7,606,065 | 3.41% |
边雨辰 | 916,900 | 0.41% | 836,900 | 0.38% |
李娅 | 154,790 | 0.07% | 136,790 | 0.06% |
刘岩 | 163,800 | 0.07% | 163,800 | 0.07% |
注:表格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减持股份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李素芹女士、边雨辰先生、李娅女士、刘岩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董监高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