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隆雅图: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提交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文件的提示性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提交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
文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申请已于2023年5月26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展以及有关审核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申请文件内容进行了更新和修订,形成了《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相关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