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隆雅图: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二、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金永生 刘红路 栾甫贵
2023年6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