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隆雅图: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0,998,22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含税),合计派发1,304.99万元,本次不送股、不转增股份。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若在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距离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2个月。
4、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
股后的260,998,22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4年5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5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8*****860 | 元隆雅图(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根据《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2020期权激励计划》)以及《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2022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将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根据《2020期权激励计划》《2022期权激励计划》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届时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38号港中旅维景国际大酒店写字楼12层
咨询联系人:于欣蕊女士
咨询电话:010-83528822
传真电话:010-83528255
八、备查文件
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