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光生物: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公司及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年度工作,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完善公司治理,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现将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既定发展战略,紧扣年度经营目标和重点任务,积极推进生产经营各项工作:采浆外延内拓实现持续增长、产线改造提升产能、市场开拓卓有成效、研发项目取得突破进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10.4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19亿元,每股收益约0.96元。
1.内生与外延并举,进一步拓展血浆资源
公司坚持存量挖潜和增量培育的浆源开拓思路,持续加大献浆推广力度,加强献浆文化建设,搭建浆站学习交流平台,在公司其他浆站大力推行“平果模式”,推广经验,提高献浆黏性,挖掘浆站潜力。同时积极寻求新设及并购新浆站的机会,持续提升公司采浆规模、开拓浆源基地。2023年,公司采浆量约517吨,采浆规模持续提升;另一方面,公司大力开拓浆站资源,在全国的浆站布局再下一城——收购安康浆站并顺利复采,同时以安康浆站为切入点,辐射周边区域,进一步拓展血浆资源,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2.提容扩能,生产质效进一步提升
公司现有血液制品生产线建成于2013年,设计理论年投浆量约400吨。近年来,公司采浆量保持了较快的增长态势。随着未来浆站数量的增加、各浆站精细化管理水平的持续提高以及对当地血浆资源的深入挖潜,预计公司采浆量将进一步增长。为适应公司采浆量增长的趋势和扩大生产的现实需求,报告期内,公司在不影响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优化生产调度机制,加大生产要素保障,顺利进行了产能提升改造工作,有效地提高了生产能力,进一步实现提质增效,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3.创新引领,产品研发取得新突破
公司坚持创新引领战略、人才强企战略,通过完善科研激励机制,激发创新活力。大力引进和培养高素质技术研发人才,夯实人才密度与科研创新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研发进展喜人,人凝血因子Ⅷ完成上市许可申请,顺利获批上市,公司血液制品品种突破至10个,成为国内少数上市品种达两位数的企业之一。在研项目稳步推进,人凝血酶原复合物顺利通过“三合一”注册核查,人纤溶酶原成为国内独家获批临床品种,新型静注人免疫球蛋白等新产品的研发顺利推进。
4.深耕细作,市场规模再上新台阶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市场开拓和销售力度,持续推进重点医院、教学医院的市场开发,不断优化专业学术推广模式,提升产品美誉度,增强客户黏性。2023年,公司市场拓展卓有成效,产品顺利进入多家国家级重点医院;技术输出项目和产品海外注册工作稳步推进,持续推进公司产品和品牌国际化。
二、董事会主要工作
(一)董事会运行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共召开12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人员出席情况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全部董事均出席了董事会全部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并就重大事项审议决
策客观、公正发表了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名称 | 会议时间 | 审议议案 |
1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3年 1月6日 | 《关于收购安康回天单采血浆站有限责任公司80%股权的议案》 |
2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3年 2月10日 |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议案》 |
3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3年 3月29日 | 1.《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3.《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4.《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7.《关于深圳医学科学院(筹)第一批科研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 |
4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3年 4月7日 | 1.《关于关联方拟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5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3年 4月24日 | 1.《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1.《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6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3年 4月24日 | 1.《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7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3年 7月6日 | 1.《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2.《关于深圳医学科学院(筹)第二批科研场地建设项目的议案》 3.《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租赁合同的议案》 |
8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3年 8月17日 |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9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3年 8月23日 | 1.《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10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3年10月25日 | 《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11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3年11月29日 | 1.《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12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3年12月22日 | 1.《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二)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股东大会,均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推动了公司长期、稳健及可持续发展。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名称 | 会议时间 | 审议议案 |
1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4月14日 | 1.《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3.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4月25日 | 关于关联方拟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
3 | 2022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5月19日 | 1.《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4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9月15日 | 《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 |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12月15日 |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三)信息披露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等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了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会议决议等临时公告,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通过多种渠道与投资者开展沟通交流。包括公司邮箱、投资者热线、业绩说明会、回复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的投资者提问等。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便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信息,为投资者公平获取公司信息创造良好途径,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五)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自设立以来,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各委员充分发挥专业所长,通过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坚持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积极促进了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核与监督,有效指导和监督了公司的财务、风险控制以及内控管理相关工作。
公司提名委员会对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进行了审议,候选人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并向董事会提出了建议,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2024年度董事会重点工作
董事会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
高效决策重大事项。2024年,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董事会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持续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和董事会,高效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