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光生物:关于收到人凝血酶原复合物《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人凝血酶原复合物《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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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签发的人凝血酶原复合物《药品注册证书》(证书编号:2024S00943),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证书的主要内容
药品通用名称:人凝血酶原复合物
剂型:注射剂
规格:300IU/瓶。用20ml灭菌注射用水复溶,每瓶含人凝血因子Ⅸ300IU;同时含人凝血因子Ⅱ300IU、人凝血因子Ⅶ300IU、人凝血因子Ⅹ300IU。
申请事项:药品注册(境内生产)
注册分类:治疗用生物制品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20240021
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至2029年5月20日
生产企业及上市许可持有人: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发给药品注册证书。
二、药品基本情况
人凝血酶原复合物是以健康人血浆为原料,采用凝胶吸附、超滤等先进工艺技术分离提纯,并经S/D法和干热法两步不同机理的病毒灭活工艺处理,冻干制成的富含凝血因子Ⅱ、Ⅶ、Ⅸ、Ⅹ的浓缩制剂。临床上主要用于治疗先天性和获得性凝血因子Ⅱ、Ⅶ、Ⅸ、Ⅹ缺乏症(单独或联合缺乏)包括:
1.凝血因子Ⅱ、Ⅶ、Ⅸ、Ⅹ缺乏症,包括血友病B;
2.抗凝剂过量、维生素K缺乏症;
3.因肝脏疾病导致的凝血机制紊乱,肝脏疾病导致的出血患者需要纠正凝血功能障碍时;
4.各种原因所致的凝血酶原时间延长而拟做外科手术患者;但对凝血因子Ⅴ缺乏者可能无效;
5.治疗已产生因子Ⅷ抑制物的血友病A患者的出血症状;
6.逆转香豆素类抗凝剂诱导的出血。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取得人凝血酶原复合物《药品注册证书》,将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线,有利于提升原料血浆综合利用率,对公司长期发展具有积极影响,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上述药品的获批上市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但具体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市场环境、批签发进度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