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格智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持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上海兆格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兆格”)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兆格出具的《告知函》,因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公司2020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导致的被动稀释,上海兆格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上海兆格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住所 | 上海市闵行区*****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11月3日 | ||||
股票简称 | 美格智能 | 股票代码 | 002881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 增持/减持比例(%) | |||
A股 | 股权激励被动稀释:0 | -0.04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兆格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集中竞价:65.32 | -0.25 | ||||||
大宗交易:210 | -0.80 | ||||||
合 计 | 275.32 | -1.09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被动稀释)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3,200.08 | 12.27 | 2,924.76 | 11.18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200.08 | 12.27 | 2,924.76 | 11.1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该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目前,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如适用) | |||||||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 不适用 |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 不适用 |
7.备查文件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特此公告。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