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设股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20  中设股份(002883)公司公告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9日下午2: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至2023年5月19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

3、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兴阳路1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陈凤军先生

7、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60,865,0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959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60,859,5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955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5,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3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12,15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7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6,65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4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5,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35%。

3、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提案1.00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60,863,0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7%;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1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5418%;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458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2.00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60,863,0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7%;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1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5418%;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458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3.00 《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60,863,0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7%;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1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5418%;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458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4.00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60,863,0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7%;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1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5418%;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458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5.00 《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60,863,0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7%;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1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5418%;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458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6.00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60,863,0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7%;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1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5418%;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458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7.00 《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60,863,0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7%;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1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5418%;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458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8.00 《关于2023年度公司审计机构聘任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60,863,0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7%;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1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5418%;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458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9.00 《关于预计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9,240,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6%;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1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5418%;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458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10.00 《关于变更非职工监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60,863,0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7%;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1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5418%;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458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以上提案均为普通提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以上提案9.00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陈杰、王琛。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