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设股份: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的公告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的公告
公司股东陈凤军、陆卫东及袁益军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8日、3月22日分别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关于监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及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股东陈凤军、陆卫东及袁益军分别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800,000股、676,500股及235,600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陈凤军先生、陆卫东先生、袁益军先生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凤军先生、陆卫东先生、袁益军先生在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间内尚未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差异。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股东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相关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