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设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我们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对公司报告期内对外担保、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认真地检查和落实,现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
一、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
二、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6月30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三、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无逾期担保,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独立董事:李兴华、黄培明、朱敏杰
2023年8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