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设股份:关于股东拥有公司表决权减少超过1%的公告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拥有公司表决权减少超过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交通”)出具的《表决权减少告知函》。鉴于无锡交通与廖芳龄、周晓慧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无锡交通于近日收到廖芳龄、周晓慧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2023年8月29日至2024年1月9日,廖芳龄、周晓慧累计减持公司股份合计1,562,4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1%,导致无锡交通拥有的公司表决权相应减少1.0001%。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
住所 | 无锡市人民西路109号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4年1月9日 | |||
股票简称 | 中设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883 | |
变动类型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少权益股数(万股) | 减少权益比例(%) | ||
A股 | 156.2480 | 1.0001 | ||
合 计 | 156.2480 | 1.0001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表决权委托方通过集中交易和大宗交易减持,导致信息披露人持有的公司表决权减少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后 | ||||||
直接持有股数(万股) | 比例(%) | 拥有表决权股数(万股) | 比例(%) | 直接持有股数(万股) | 比例(%) | 拥有表决权股数(万股) | 比例(%) | |
无锡交通 | 1343.9952 | 8.6028 | 2276.6843 | 14.5729 | 1343.9952 | 8.6028 | 2120.4363 | 13.5728 |
无锡炬航 | 854.0066 | 5.4664 | 854.0066 | 5.4664 | 854.0066 | 5.4664 | 854.0066 | 5.4664 |
中设创投 | 874.6824 | 5.5988 | 874.6824 | 5.5988 | 874.6824 | 5.5988 | 874.6824 | 5.5988 |
合计权益数量 | 3072.6842 | 19.668 | 4005.3733 | 25.6381 | 3072.6842 | 19.668 | 3849.1253 | 24.6380 |
其中:无限售条件 | 3072.6842 | 19.668 | 4005.3733 | 25.6381 | 3072.6842 | 19.668 | 3849.1253 | 24.6380 |
有限售条件 | / | / | / | / | / | / | /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如适用) | |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 是□ 否□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 无 |
7.备查文件 |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注:上表中各明细数据计算结果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因四舍五入所造成。
特此公告。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