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设股份: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2-08  中设股份(002883)公司公告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

持计划的公告

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无锡炬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交通”)之一致行动人无锡炬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炬航”),于2024年2月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629,020股,增持金额2897.2621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2.3240%。2.无锡炬航计划自2024年2月7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少于人民币4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含2024年2月7日增持金额),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

公司于2024年2月7日收盘后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无锡炬航《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无锡炬航于2024年2月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629,020股,增持金额2897.2621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2.3240%。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无锡炬航计划自2024年2月7 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少于人民币4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含2024年2月7日增持金额),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名称:无锡炬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增持主体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次增持实施前,无锡炬航持有公司股份8,540,0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689%;公司控股股东无锡交通及其一致行动合计拥有公司表决权40,053,7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6491%。截至本公告日,无锡炬航持有公司股份12,169,0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928%。公司控股股东无锡交通及其一致行动合计拥有公司表决权40,971,8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2376%。3.无锡炬航在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不存在已披露的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本次增持股份的情况

2024年2月7日,无锡炬航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629,0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240%。截至本公告日,无锡炬航持有公司股份12,169,0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928%。公司控股股东无锡交通及其一致行动合计控制公司表决权40,971,8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2376%。

三、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

2.增持股份的金额:不少于人民币4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含2024年2月7日增持金额)。

3.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无锡炬航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在增持期间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2024年2月7日起6个月内,在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实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证券代码:002283 证券简称:中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5.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增持。6.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

7.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8.承诺事项:无锡炬航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