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霄泵业: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柯远东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等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23年8月28日以现场的方式举行,采取书面记名投票进行表决;
3、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
4、本次监事会由柯远东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刘子庚列席了本次监事会。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全文>的议案》
公司监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上半年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3-023)、《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