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霄泵业: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3-01  凌霄泵业(002884)公司公告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股东陆凤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陆凤娟女士自该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61,868股。

近日,公司收到财务总监陆凤娟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截至2024年2月29日,陆凤娟女士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2024年2月29日,陆凤娟女士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陆凤娟女士未进行股份减持,其本次减持计划前后的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陆凤娟女士仍持有公司股份1,047,47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29%。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陆凤娟女士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陆凤娟女士首发前承诺: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向证券交易所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放弃履行上述承诺。陆凤娟女士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4、陆凤娟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陆凤娟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