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泉华: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28  京泉华(002885)公司公告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8,325,8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3%;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3年10月9日(星期一)。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京泉华”)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7号)核准,公司向8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089,87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3.27元,募集资金总额435,499,974.90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于2023年4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6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获配数量 (股)获配金额 (元)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125,939103,999,990.53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990,68299,499,990.14
3UBS AG2,705,13989,999,974.53
4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03,42659,999,983.02
5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型保险产品991,88432,999,980.68
6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行业配置型投资账户601,14219,999,994.34
7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纯达定增精选十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601,14219,999,994.34
8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70,5169,000,067.32
合计13,089,870435,499,974.90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对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的转让将按《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13,089,870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手续,并于2023年4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181,436,100股增加至194,525,970股。

2023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案》,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194,525,9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26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所持限售股份由13,089,870股增加至18,325,818股,公司总股本由194,525,970股增加至272,336,358股。

自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至本公告日,除上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外,亦不存在其他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产生影响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前一交易日,公司总股本为272,336,358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作出的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8名股东承诺,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认购的上述股份。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8名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8名股东不存在对公司资金占用的情形,不存在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不存在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限

制转让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8,325,818股,占本公告日前一交易日公司总股本的6.73%;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日期为2023年10月9日(星期一);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8名,对应证券账户数62个。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所持限售股份数量(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376,3154,376,3151.61%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186,9534,186,9531.53%
3UBS AG3,787,1953,787,1951.39%
4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24,7962,524,7960.93%
5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型保险产品1,388,6381,388,6380.51%
6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行业配置型投资账户841,599841,5990.31%
7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纯达定增精选十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841,599841,5990.31%
8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78,723378,7230.14%
合计18,325,81818,325,8186.73%

注:上述解除限售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类别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数量(股)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64,957,72223.85%-18,325,81846,631,90417.12%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14,538,6235.34%-14,538,623--
境内自然人持股46,631,90417.12%-46,631,90417.12%
境外法人持股3,787,1951.39%-3,787,195--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7,378,63676.15%18,325,818225,704,45482.88%
总股本272,336,358100.00%-272,336,358100.00%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解除限售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禁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京泉华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9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