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泉华: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窦晓月女士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公司的股权办理解除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解除质押日期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窦晓月 | 是 | 2,200,000 | 7.54% | 0.81% | 否 | 否 | 2023年12月27日 | 2024年4月23日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补充流动资金 |
2、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窦晓月女士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 |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窦晓月 | 29,167,985 | 10.69%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窦晓月女士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
公司股东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解除质押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