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特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文广 | 盛宝军 | 徐开兵 |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1、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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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文广 | 盛宝军 | 徐开兵 |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