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特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本人作为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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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董事签名:
吴 宪 何 征 于 虹
刘则安 王文广 盛宝军
徐开兵
全体监事签名:
张尊昌 邱科 黄富诗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全体高管签名:
何 征 邓健岩 于 虹
张 亮 陈 瑜 徐 劲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