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特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近日,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 沃特华本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收到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证书编号为GR202531000937,发证日期为2025 年12 月19 日,有效期为三年。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子公司自通过国家高新 技术企业认定后,将自2025 年起三年内(2025 年1 月1 日至2027 年12 月31 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并可 享受国家其他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说明公司在技 术创新、信息化建设方面的努力得到了认可,公司的研发能力及技术成果转化能 力已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有助于提升子公司综合竞争力, 将会对子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上海沃特华本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531000937。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