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茵生态: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5),持有公司股份263,64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8%)的股东卢云峰计划在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263,64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8%)。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卢云峰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股份(股)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卢云峰 | 集中竞价 | 2023年4月11日至7月19日 | 263,640 | 9.32 | 0.08 |
合计 | 263,640 | 2,457,114.49 | 0.08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公司股东卢云峰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卢云峰 | 合计持有股份 | 263,640 | 0.08 | 0 | 0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263,640 | 0.08 | 0 | 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卢云峰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卢云峰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符合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并在实施过程中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卢云峰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