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茵生态:关于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协议转让股份
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祁永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瑞扬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扬合伙”)的通知,祁永先生与瑞扬合伙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概述
2023年12月6日,祁永先生与瑞扬合伙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15,600,000股股份(占当时公司总股本5%) 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给瑞扬合伙,转让价格为7.83元/股,转让总价款为12,214.8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增加一致行动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协议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2024年4月17日,祁永先生与瑞扬合伙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由于公司股价受到二级市场波动影响,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就协议股份转让作价及转让款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让价格为5.10元/股,转让总价款为7,95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增加一致行动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协议转让股份签署补充协议暨变更股份转让协议内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2024年5月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增加一致行动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协议转让股份签署补充协议暨变更股份转让协议内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将协议转让价格
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本次协议转让价格为5.103元/股,转让总价款为7,960.68万元。
二、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已完成过户并于2024年7月4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完成过户后,祁永与瑞扬合伙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后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祁永 | 70,200,000 | 22.9423% | 54,600,000 | 17.8440% |
瑞扬合伙 | 31,200,000 | 10.1966% | 46,800,000 | 15.2949% |
合计 | 101,400,000 | 33.1389% | 101,400,000 | 33.1389% |
注:因公司可转债尚处于转股期,公司总股本为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305,985,078。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祁永及其一致行动人瑞扬合伙合计持有公司101,400,000股股份,仍占公司总股本的33.14%,祁永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协议转让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之间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内部转让股份,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协议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相关股东在减持公司股份时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4、天津瑞扬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四、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