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嘉盛:董事会决议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星期二)在深圳市福田区保税区市花路10号东方嘉盛大厦6楼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4日通过短信及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总经理,董事孙卫平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确认公司2023年一季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2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