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嘉盛: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有效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前提下,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光焰供应链有限公司使用人民币17,406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截至2023年8月1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7,406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其中使用原部分募投项目“跨境电商供应链管理募投项目”和“龙岗智慧仓库建设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归还至“‘一带一路’供应链协同平台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已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