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嘉盛:关于增加2023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3-036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已审批授信额度情况
公司已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2023年度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4亿元(含144亿)的授信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与合作银行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有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上述综合授信及贷款业务的相关手续。
二、本次增加申请授信额度情况
为进一步满足公司经营持续扩张对资金的需求,保证公司现金流量充足,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公司拟在原有额度的基础上增加授信额度人民币8亿元,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增加授信额度后,公司2023年度可向合作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52亿元(含152亿)。本授信额度项下的贷款主要用于提供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融资性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合规金融机构借款相关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
额,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等以实际审批为准)。担保方式为质押、信用或全资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在授信期内,该等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及分配。具体新增授信银行及额度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 银行 | 调整前授信额度 | 调整后授信额度 |
1 | 进出口银行 | 0 | 50,000.00 |
2 |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0 | 30,000.00 |
合计 | 0 | 80,000.00 |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指定的代理人代表公司与合作银行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有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上述综合授信及贷款业务的相关手续。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银行授信额度人民币8亿元,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公司对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拟向合作银行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
三、监事会审议本次申请综合授信的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8亿元,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公司对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快速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合
理使用融资,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