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宇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满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1-30  弘宇股份(002890)公司公告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李玉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持公司部分股份股东李玉功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866,76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

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收到李玉功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李玉功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现将相关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李玉功大宗交易2023年08月23-2023年08月24日13.602,613,0001.9996
集中交易13.181,306,7001.0000
合计3,919,7002.9996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李玉功合计持有股份13,622,00010.429,702,3007.4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3,622,00010.429,702,3007.42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拟减持股份股东李玉功先生的股份来源为协议转让方式取得,其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东李玉功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其本次股份减持严格遵守了2023年5月6日《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实际减持股份数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三、备查文件

李玉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3年11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