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宇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下称“会议”)通知以通讯方式于2026 年08 月10 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6 年08 月20 日(星期四)14:0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 名,实际出席董事9 名。
(4)公司董事长柳秋杰先生召集并主持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东 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出席会议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董事:柳秋杰、王铁成、辛晨萌、裴鸿昌
通讯出席会议董事:吕宝宁、辛汪琦、刘学伟、邹钧、王锋德
现场列席会议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志鸿、张立杰、李春瑜、王成、黄平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 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2026年 半年度报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议案。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 4.1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 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不 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08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