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宠股份: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发表如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公司能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
孙礼 | 王欣兰 | 张晓晓 |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