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宠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更正后)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更正
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1月1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8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3年11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烟台市莱山区飞龙路8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 |
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人 |
1.01 | 选举郝忠礼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2 | 选举伊藤范和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3 | 选举江移山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4 | 选举董海风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5 | 选举张蕴暖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06 | 选举郝宸龙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2.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2.01 | 选举王欣兰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2 | 选举张晓晓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03 | 选举唐玉才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3.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3.01 | 选举王继成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3.02 | 选举林梅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4.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5.0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30日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中第1、2、3项均为累积投票制议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上述三项议案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议案4为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和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以上提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23年11月9日,上午09: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飞龙路88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11月9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任福照、田雅
联系电话:0535-6726968
传 真:0535-6727161
地 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飞龙路88号
邮 编:264003
(1)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准时参会。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授权委托样本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关于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1月1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91”,投票简称为“中宠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
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本人作为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出席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在会议上代表本人行使表决权。
投票指示: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选举票数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应选人数6人 | |
1.01 | 选举郝忠礼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2 | 选举伊藤范和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3 | 选举江移山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4 | 选举董海风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5 | 选举张蕴暖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6 | 选举郝宸龙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2.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应选人数3人 | |
2.01 | 选举王欣兰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2 | 选举张晓晓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3 | 选举唐玉才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3.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应选人数2人 | |
3.01 | 选举王继成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3.02 | 选举林梅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4.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
1、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对授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它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可以自行投票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2、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4、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