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能热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财务报表数据的专项说明
一、本次追溯调整的概述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披露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本次追溯调整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附注四、35.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此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对于在首次施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三、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累积影响调整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调整数 | 2023年1月1日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9,322,573.48 | 677,942.38 | 40,000,515.86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3,480,986.00 | 774,045.92 | 54,255,031.92 |
未分配利润 | 296,815,034.45 | -88,273.67 | 296,726,760.78 |
盈余公积 | 23,117,995.17 | -7,221.98 | 23,110,773.19 |
少数股东权益 | 5,919,623.87 | -607.89 | 5,919,015.98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调整前) | 调整数 | 2022年(调整后) |
所得税费用 | 996,553.16 | -11,972.40 | 984,580.76 |
净利润 | 30,892,422.95 | 11,972.40 | 30,904,395.35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0,868,729.87 | 11,655.63 | 30,880,385.50 |
少数股东损益 | 23,693.08 | 316.77 | 24,009.85 |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使得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对以前报告期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是合理的,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