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恒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海斌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37)。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实施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确定2022年2月21日为首次授予的授予日,根据激励对象认购及缴款情况,《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实际为449人,合计授予股份684.60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2年5月5日。根据《激励计划》对首次授予股份解除限售条件的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3年5月4日届满。除限售期内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辞职,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00万股应予回购注销不得解除限售外,公司及其他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根据《激励计
划》对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限比例(50%)的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限的激励对象合计447人,解限股份总数为340.3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限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表决结果:通过。董事吴海斌、张海波、王佳才、段浩然、何永辉均为《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权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在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限售期内首次授予(2人,合计4.00万股)及预留权益激励对象(1人,0.50万股)合计3人已离职,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50万股,因在限售期内公司已实施完毕2021年度利润分配,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拟调整为12.28元/股。鉴于股票回购注销尚需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办理时间较长,公司经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拟将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若在回购前公司已实施完成利润分配,回购价格将调整为11.58元/股,同时公司将在回购完成后根据股份回购注销及“川恒转债”的转股情况修订《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9)。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因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议于2023年5月8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