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恒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
月
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有曾韬,共1人。本次会议由陈明福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予以审阅,达成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119)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2、审议通过《<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实施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确定2022年9月29日为预留权益授予日,预留权益实际授予对象为116名,合计授予98.20万股,预留权益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2年11月25日。根据《激励计划》对预留权益解除限售条件的规定,预留权益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3年11月24日届满。因一名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激励对象在限售期内离职,回购注销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0.50万股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完成。公司及其他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公司及个人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据《激励计划》对预留权益第一个限售期解限比例的规定,预留权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限的激励对象为115人,解限股份总数为48.85万股。公司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解限股份均符合《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0)。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