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恒股份: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第六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7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会议由公司工会主席潘鸿主持,出席本次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代表共7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选举职工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并作出决议,会议选举饶林静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一致。
表决情况:赞成7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川恒股份第六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会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7月9日
附件:
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饶林静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8月生,中专学历。1996-1998年任贵州海洋房地产开发公司现场管理员;1998-1999年任贵州尚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1999年-2000年任新疆捷达贸易有限公司业务主管;2000年至2002年任广东省东莞昌煜塑胶有限责任公司品质管理员;2003年3月至2011年6月任物管部仓储管理员,2011年7月至今任公司人力资源专员。
饶林静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处罚或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监事候选人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配偶及直系亲属未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