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恒股份:减资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减资公告
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激励对象合计3人在限制性股票解限前离职,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对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注销涉及的股份数为0.75万股,全部回购资金以自有资金支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54)。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因股权激励回购注销减少7,500.00元人民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因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川恒转债”处于转股期,后续公司将结合川恒转债的转股情况及本次股权激励回购减资情况,同步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16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