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恒股份:回购股份事项公告前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事项公告前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拟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现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前一个交易日(即2025年2月25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名称、持股数量及比例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
1 | 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77,634,700.00 | 51.23% |
2 | 四川蓝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800,000.00 | 3.84% |
3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1,421,030.00 | 2.11% |
4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6,856,631.00 | 1.27% |
5 | 西藏中睿合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睿合银 稳健1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6,766,500.00 | 1.25% |
6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580,127.00 | 1.03% |
7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4,713,506.00 | 0.87% |
8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701,079.00 | 0.87%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9 |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盛信 2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4,203,872.00 | 0.78% |
10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六零五二组合 | 3,459,300.00 | 0.64% |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无限售条件股总数的比例 |
1 | 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77,634,700.00 | 51.40% |
2 | 四川蓝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800,000.00 | 3.85% |
3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1,421,030.00 | 2.11% |
4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6,856,631.00 | 1.27% |
5 | 西藏中睿合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睿合银 稳健1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6,766,500.00 | 1.25% |
6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580,127.00 | 1.03% |
7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4,713,506.00 | 0.87% |
8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701,079.00 | 0.87% |
9 | 上海盘京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盛信 2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4,203,872.00 | 0.78% |
10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六零五二组合 | 3,459,300.00 | 0.64% |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2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