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恒股份: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为3,318,406股,占本次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61%。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项已于2025年3月6日办理完成。
3、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川恒转债”的转股价由18.72元/股调整为18.73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2025年3月1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公司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方案,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起实施首次回购,至2025年2月22日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期间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318,406股,占公司注销前总股本的0.61%,最高成交价为18.0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25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57,196,449.90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均价为17.2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披露的《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二、回购股份的注销情况
公司已于2025年3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本次注销的股份数量为3,318,406股,占回购股份注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前公司总股本的0.61%。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符合回购股份注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回购注销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及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股份性质 | 回购注销前 | 本次变动 (+/-) | 回购注销后 | ||
股份数量 | 比例(%) | 股份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1,807,500 | 0.33% | 0 | 1,807,500 | 0.34%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540,175,396 | 99.67% | -3,318,406 | 536,856,990 | 99.66% |
三、总股本 | 541,982,896 | 100.00% | -3,318,406 | 538,664,490 | 100.00% |
注:上表回购注销前的数据为2025年2月26日的相关数据。因“川恒转债”处于转股期,总股本可能会因此发生变化,上表为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后续事项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