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力德: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23-031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下午13: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宗汉街道新兴一路185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岑国建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79,665,70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2.699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41,373,3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368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38,292,39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5.330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人,代表股份9,064,90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996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3,804,6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16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股份5,260,29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797%。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下列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9,663,9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7%;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63,1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1%;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6%;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9,663,9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7%;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63,1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1%;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6%;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9,663,9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7%;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63,1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1%;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6%;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9,663,9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7%;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63,1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1%;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6%;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9,663,9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7%;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63,1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1%;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6%;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9,663,9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7%;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63,1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1%;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6%;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58,4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8%;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4%;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58,4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8%;反对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4%;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表决结果:通过。关联股东宁波中大力德投资有限公司、中大(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慈溪德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慈溪德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述股东共计持有公司74,405,410股股份,占总股份数的49.2193%)已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9,663,9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7%;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63,1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1%;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6%;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9,663,9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7%;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63,1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1%;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6%;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9,663,9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7%;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63,1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1%;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6%;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
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9,663,9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7%;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63,1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1%;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6%;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
表决结果: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9,663,9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7%;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63,1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1%;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6%;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
表决结果: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9,663,9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7%;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63,1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1%;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6%;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表决结果: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9,663,9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7%;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63,1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1%;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6%;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淳莹律师、竺艳律师
3、结论性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