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华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意华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
号《关于同意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截至2024年3月27日,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567,996股,发行价格
32.1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33,323,791.24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11,792,452.83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722,233.9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0,809,104.45元,其中注册资本人民币16,567,996.00元,资本溢价人民币504,241,108.4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0191号”《验资报告》。公司就有关募集资金专户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全资子公司乐清意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意华新能源”)、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根据《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相关披露材料,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 1 | 乐清光伏支架核心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40,483.88 | 37,370.78 | 37,370.78 | 37,370.78 |
| 2 | 光伏支架全场景应用研发及实验基地建设项目 | 6,894.09 | 5,415.31 | 5,415.31 | 5,415.31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10,546.29 | 10,546.29 | 9,294.82 | 9,294.82 |
乐清光伏支架核心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光伏支架全场景应用研发及实验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意华股份全资子公司意华新能源。截至2025年
月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投资进度(%) |
| 1 | 乐清光伏支架核心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37,370.78 | 22,045.95 | 58.99 |
| 2 | 光伏支架全场景应用研发及实验基地建设项目 | 5,415.31 | 1,199.05 | 22.14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9,294.82 | 9,298.55 | 100.04 |
| 合计 | 52,080.91 | 32,543.55 | 62.49 | |
注:1、以上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鉴证。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进度超过100%系投入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孳生的利息所致。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本次调整后的募投项目建设完成时间
公司经审慎评估,决定将部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 原定时间 | 本次调整后时间 | ||
| 1 | 乐清光伏支架核心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2026年4月 | 2026年12月 |
2、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乐清光伏支架核心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所在地周边基础设施条件薄弱,项目前期进度低于预期,综合考虑当前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出于审慎原则,公司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
月。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调整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涉及项目实施主
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募投项目进度是为了更好的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和合理有效的配置资源,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相关审批程序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乐清光伏支架核心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该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 保荐代表人: | |||
| 王建文 | 谢锐楷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