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隆药业: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积极出席或列席相关会议,督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法合规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持续发展。现将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五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会议于2023年2月13日召开,3名监事全部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议案》。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会议于2023年3月2日召开,3名监事全部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3名监事全部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4.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3名监事全部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5.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3名监事全部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议案》、议《关于向关联方出售部分房产的议案》。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了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2023年依法运作进行了严格的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以及各项决议的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各项规定,公司经营目标明确,运作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真实可靠的。
(三)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报
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关联交易均遵循市场原则进行,交易客观、公正、公平,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了合法的程序,并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的实际情况。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制定并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修订完善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质量,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获取公司信息。在信息披露工作中,相关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履行监督职能,关注公司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维护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监事会将持续推进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监事会履职能力,有针对性的加强法律法规、公司治理、财务管理等相关方面的学习,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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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