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隆药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达1%的公告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达1%的公告
股东珠海横琴新区赛隆聚智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珠海横琴新区赛隆聚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隆聚智”)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比例达1%的告知函》,获悉继公司前次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以来,赛隆聚智于2022年11月26日至2022年11月2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0,000股,于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6月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79,500股,于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11月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50,50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1%,现将上述股东的权益变动情况披露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珠海横琴新区赛隆聚智投资有限公司 | ||||
住所 | 珠海市横琴上村78号第五层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2.11.26-2024.11.04 | ||||
股票简称 | 赛隆药业 | 股票代码 | 002898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A 股 | 176 | 1 | |||
合 计 | 176 | 1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赠与 其他 | ? 协议转让 □ 间接方式转让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表决权让渡 □(请注明) | □ □ □ □ □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可多选) | 不适用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合计持有股份 | 1492.56 | 8.48 | 1316.56 | 7.48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492.56 | 8.48 | 1316.56 | 7.4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划 | 是? 否□ 公司于2022年5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赛隆聚智计划自此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76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上述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赛隆聚智计划自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760,000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1%),上述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赛隆聚智计划自此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76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目前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上述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8.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信息披露义务人:珠海横琴新区赛隆聚智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