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派斯: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特定股东青岛青英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湖南文化旅游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证券代码:002899 证券简称:英派斯 公告编号:2024-021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特别提示: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以下简称“减持计划”)。特定股东青岛青英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青英”)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计划发布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实施)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计划发布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实施)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62,6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的总股本比例为0.31%)。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2%。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88,以下简称“减持计划”)。特定股东湖南文化旅游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南文旅”)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计划发布日起三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实施)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计划发布日起三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实施)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43,1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的总股本比例为1.05%)。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
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2%。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青岛青英、湖南文旅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鉴于上述减持期限已经届满,根据相关规定,现将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股份来源 | 减持期间 (减持日期) | 减持价格区间(元) | 减持均价 (元)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股数占总股本比例(%)【注】 |
青岛青英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集中竞价交易 |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 2023年8月21日-10月27日 | 14.72--15.91 | 15.35 | 36.26 | 0.31 |
湖南文化旅游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集中竞价交易 |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 2024年1月5日-1月18日 | 15.27-17.30 | 16.46 | 65.55 | 0.55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注】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注】 |
青岛青英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合计持有股份 | 145.04 | 1.22 | 108.78 | 0.9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45.04 | 1.22 | 108.78 | 0.9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湖南文化旅游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合计持有股份 | 124.31 | 1.05 | 58.76 | 0.4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4.31 | 1.05 | 58.76 | 0.4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注:鉴于公司存在股份回购,上述两表中计算减持比例时,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1,256,700股,占总股本比例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份总数120,00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1,256,700股为基础计算。截至目前,青岛青英持有公司1,087,8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2%;湖南文旅持有公司587,6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9%。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减持情况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青岛青英、湖南文旅的减持情况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未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其他相关承诺的情形。
3、青岛青英、湖南文旅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述股份减持系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截至目前,青岛青英、湖南文旅减持计划已到期,但未来不排除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竞价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可能性。如未来青岛青英、湖南文旅拟继续减持公司股票,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青岛青英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2、湖南文化旅游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