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派斯: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华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陈华
本人作为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行使职权,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按时出席了公司年度内召开的历次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华,博士学位,教授,博士生导师,泰山产业领军人才。1989年7月至1991年10月,在工商银行曲阜县支行计划科工作;1991年11月至1999年12月,在工商银行济宁分行办公室任宣传科科长,国际业务部国际结算科科长;2000年1月至2001年10月,任工商银行汶上县支行副行长;2001年11月至2002年8月任工商银行济宁分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2005年3月至2011年10月,在山东经济学院财税金融研究所任副所长、所长;2011年11月至2013年10月,在山东财经大学经济研究中心任主任;2013年11月至今,任山东财经大学当代金融研究所任所长、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同时兼任冠均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629)、中泰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等职务。2021年7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3年度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2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陈华 | 12 | 0 | 12 | 0 | 0 | 否 | 4 |
本人认为,2023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
本人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出席董事会会议,在对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审慎发表独立意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对出席的公司2023年度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对需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进行审慎核查,基于本人独立、客观判断,就下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时间 | 会议届次 | 独立意见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3年2月1日 | 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 |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3年2月17日 | 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 | 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二次会议 | |||
2023年2月27日 | 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 |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3年3月30日 | 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3年4月7日 | 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 | 1.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的独立意见 2.关于修订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3年4月28日 | 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4.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5.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6.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3年8月29日 | 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3年9月26日 | 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八次会议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3年10月23日 | 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九次会议 |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3年12月8日 | 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一次会议 |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3年12月15日 | 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二次会议 |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1.任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遵守落实《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相关要求,
积极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2023年度,董监高薪酬制度未有变化,薪酬及考核方案依序实施,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任职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在2023年度参加审计委员会9次会议:
(1)2023年1月17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2)2023年2月3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3)2023年2月23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4)2023年4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5)2023年8月29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23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6)2023年9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7)2023年10月30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七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8)2023年12月8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八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9)2023年12月15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九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新增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授信事宜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3.任职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在2023年度参加战略委员会1次会议:
(1)2023年4月14日,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4.任职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在2023年度参加提名委员会1次会议:
(1)2023年12月15日,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建立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机制。自公司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起至报告期末,尚未涉及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议题。
(五)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2.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未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5.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关注公司重要信息,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议案,都事先对提供的资料进行阅读审查,并充分依托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在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影响,以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为目的而积极履行职责。
同时,本人积极关注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为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以便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八)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通过与公司经营层沟通交流,对公司重大事件、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发展前景进行了全面了解。在平时工作中,本人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以及其他中介机构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等信息,并关注网络媒体对于公司的相关报道,根据了解的情况,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九)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对独立董事的履职服务工作,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权提供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能够切实保障本人行使各项职权。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人按照规定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除此之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对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广大投资者公开、透明地披露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起较为健全和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基本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且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
3.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人对该审计机构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同意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事项。公司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聘任财务负责人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聘任财务负责人,其提名程序与审议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经验,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重要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对公司和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和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督促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合理化建议,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最后,对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2023年度工作中给予的协助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陈华2024年4月26日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署页)
独立董事:
陈华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