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派斯: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含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结合公司(含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合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取得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该额度自前次授权期限到期之日(即2025年4月26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自前次授权期限到期之日(即2025年4月26日)起12个月内。
(五)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现金管理业务的合作金融机构选择,需经过多方询价,规范风控流程,综合风险与收益进行择选。
(六)资金来源
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会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含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0,0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该额度自前次授权到期之日(即2025年4月26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的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该投资不会影响到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张兴林 欧阳凌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