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派斯: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6 年第二次会议于2026 年3 月13 日上午9: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 年3 月9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 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 名,实际出席董事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与会董事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基于对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合理判断,为有效维护 全体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 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企业凝聚力 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前景、经营 情况和财务状况及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 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未来将前述回购股 份用于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6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1,20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7.86 元/股(含)。 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47.86 元/股(含)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17.01 万股至234.02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79%至1.58%,具体回购股份
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 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回购股份具体事宜,本次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根据相关规定,本次 回购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