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派斯: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6-07-02  英派斯(002899)公司公告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3 月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 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和/或 员工持股计划。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6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1,2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7.86 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议案》,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 股票拆细、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因公司实施2025 年年度 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47.86 元/股(含)调整为47.78 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 年3 月14 日、2026 年4 月11 日、2026 年6 月6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09)《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4)《2025 年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实施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总股本的 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且公司 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 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300,000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8%,最高成交 价为23.0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1.8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9,377,241.00 元(不 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6 年7 月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986,800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4 %,最高成交 价为23.0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1.8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4,914,990.40 元(不 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 时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 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7 月1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