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三联: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国投证券”)作为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三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哈三联投资项目中的“灵宝哈三联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兽用药品生产建设项目”、“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大输液二期扩产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02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于2017年9月12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5,276.67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8.07元。截至2017年9月18日,公司共募集资金953,494,269.00元,扣除发行费用53,375,312.82元,募集资金净额900,118,956.18元。上述资金已于2017年9月18日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7]00068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 变更/终止后投资金额 | 累计已投入金额 | 投资进度 | 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1 | 医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74,783.00 | 33,358.00 | 31,469.45 | 94.34% | 2024-09-18 |
2 |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 10,135.00 | 51.48 | 51.48 | - | - |
3 | 营销与服务网络中心项目 | 5,093.90 | 5,093.90 | 5,093.90 | 100.00% | - |
4 | 哈三联动保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 | 4,625.00 | 4,398.98 | 95.11% | - |
5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 | 11,875.72 | - | - | - |
6 | 哈三联大容量注射剂生产线扩建项目 | - | 6,007.80 | 5,496.95 | 91.50% | - |
7 | 兰西哈三联富纳项目 | - | 13,000.00 | 9,485.58 | 72.97% | 2024-12-31 |
8 | 灵宝哈三联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兽用药品生产建设项目 | - | 8,000.00 | 8,000.00 | 100.00% | 2024-07-31 |
9 |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大输液二期扩产项目 | - | 8,000.00 | 10,702.88 | 66.89% | 2024-08-31 |
合计 | 90,011.90 | 90,011.90 | 74,699.22 | - | -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截至2024年6月30日,“灵宝哈三联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兽用药品生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8,000万元已全部使用完毕。
2、“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大输液二期扩产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6,000 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本金余额8,000万元,剩余8,000万元以利息及理财收入补齐),该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投资进度计算方式为:累计已投入金额/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即16,000万元)。
3、“哈三联大容量注射剂生产线扩建项目”已于2023年7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792.2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且该事项经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及资金支付进度,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基于审慎及效益最大化原则,在项目实施主体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不发生变更、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对以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进行调整:
序号 | 项目 | 调整前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调整后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1 | 灵宝哈三联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兽用药品生产建设项目 | 2024年7月31日 | 2024年11月30日 |
2 |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大输液二期扩产项目 | 2024年8月31日 | 2024年11月30日 |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灵宝哈三联兽用药品生产建设项目
募投项目“灵宝哈三联兽用药品生产建设项目”目前污水处理及雨水事故池、尾气处理仍处于建设阶段,原因是河南省、市、县高新开发区最新环评标准发生变化,公司需按照最新的环评标准对“灵宝哈三联兽用药品生产建设项目”的污水处理站及雨水事故池、尾气处理的土建基础及设备安装进行调整和优化、设备进行更新,达到预期效果同时,确保厂区环境保护项目合格验收。实际建设过程中存在诸多不可控因素。
公司为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按照公司整体规划和布局,对项目具体技术方案实施、设计布局优化、处理设备改进等进行了审慎研究及多次论证,对项目的实施工期进行调整:污水处理和尾气处理的设备采购、安装分阶段进行,包括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同时按照国家环保监管新要求及公司发展需要,进行环保设备的采购及配套环保设施的施工。整体预计2024年11月末完成建设。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持续推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资金安全,更好的维护固定权益,结合项目建设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决定对“灵宝哈三联兽用药品生产建设项目”预计完成日期进行延期。
2、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大输液二期扩产项目
募投项目“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大输液二期扩产项目”目前暂未完成工程施工及政府竣工验收工作,原因受哈尔滨连续暴雨影响,大输液二期扩产项目工程施工完工时间整体滞后,无法按期完成竣工验收,故无法按期交付使用。
结合现场施工进度来看,工程施工完成后进入到竣工验收办理阶段,如质检验收、规划条件核查、消防验收、人防验收、九方联合验收等工作需按顺序依次进行验收核查工作,实际验收过程中存在较多不可控因素。上述验收完成后内业资料报档案局,档案局核查内业完成后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证,根据整体施工及验收工作进度规划,预计在2024年11月末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后投入使用。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
延期未改变项目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内审部门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相关审批程序和审核意见
2024年7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经发表了明确的意见。
六、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保荐代表人:
温桂生 吴义铭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7月 30日